关于园林绿化的养护工期问题,经常有以下争议:
:树种完了,就要开始浇水养护了,所以从种完树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养护期;
:我还没验收合格,所以要从我验收合格那天开始算;
:工程还没竣工,要做完工程了,竣工验收合格了,才开始计算养护期;
实际案例:
施工图预算价对于苗木养护期的特征描述为“养护期:6个月”。审核中心与发承包人就苗木养护期计算起点发生争议。
审核中心认为,绿化养护期的计算起点应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理由①:
根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82-第4.15.1条款“园林植物栽植后到竣工验收前,为施工期间的植物养护时期”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E.1.3植物保养说明第二条“植物栽植期保养已含在栽植定额项目中,植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的保养应按本章计算保养费用”。
②:《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虽然未对养护期计算起点进行说明,可参照执行定额规定:从《植物种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载明的分项工程验收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期间的绿化养护,属于施工期养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种植定额子目中。
发承包双方认为,根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82-术语2.0.13栽植工程养护是指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且定额中的“植物验收合格”并不应理解为竣工验收合格,也可能为分项验收合格。
理由是根据《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E.4绿化植物成活保养说明第4.2条款“绿化工程的种植期满后,第1~3个月的保养称为成活保养”。故本工程应按《植物种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时间作为苗木养护期起点,至移交管养单位时间作为苗木养护期。
定额站回复:
植物栽植期保养已含在栽植定额项目中,植物保养的养护期计算起点应以植物分部验收合格的时间点起算,即为施工完成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在验收表签订的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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