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内农招标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垵村雷公石村级公园造林工程(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土垵村雷公石村级公园造林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总造价约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路、园林建筑、绿化种植及绿地浇灌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291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苗木养护期为1年(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的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8月17日08时30分至年08月21日18时0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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