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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社局开发乡村公岗助力河湖长制工作

来源:园林 时间:2022/9/5

为认真贯彻落实《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云南省总河长令第7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抓好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贯彻落实的通知》(云河长办发〔〕59号)及《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禄丰市人社局结合全市河湖长工作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局办公室、就业中心等相关股室为成员单位,制定了《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做到有责任领导、有具体工作人员、有工作推进方案,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二是认真履职,保障服务。为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市人社局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资源优势,积级开发乡村公岗,在全市14个乡(镇)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多个,其中人专门负责辖区内河湖保护的巡河员、保洁员,从根本上解决了无人做事、无钱办事的问题,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人社部门的有力保障。

三是主动作为,优化资源。为提升巡河、保洁人员的技能素质,禄丰市人社局主动作为,积极筹划,认真组织上岗的巡河、保洁人员开展河湖制工作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年上岗的名从事河(湖)保护的巡河员、保洁员,有人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培训的专业涉及安全防护、园林绿化工、果树种植与加工等工种,所有上岗人员均取得了云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通过培训让他们能够掌握基本工作技能和自我安全防护,在工作中能较好地履职。

禄丰市人社局发挥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为助力禄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新禄丰发挥人社部门积极作用。(禄丰市人社局李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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