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性的暖心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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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凝聚动员社会力量服务我省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对接服务需求,植入专业方法路径,不断提高服务品质,有效破解广大妇女儿童家庭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现将年度省妇女儿童和家庭公益社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化方向
本年度支持重点包含: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美丽家园建设,学习强国进家庭、进妇女群众,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微家资源服务配送,女性公益人才培养,精准服务“一老一小”,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心理健康援助,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创建,性别平等教育,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的妇女引领服务。
本年度项目要求在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和妇女微家等阵地组织实施。
二、项目类别和承接方资格要求
(一)A类项目
1.补助资金范围:每个立项项目补助13-18万(取整)。
2.承接方资质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项目申报时前两年年检为合格,致力于妇女儿童和家庭事业发展的各类社会组织。
(2)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项目执行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社工专业资质的专职社工不少于2人,“专职社工”人数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为准。
(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须在3A及以上,且承接过市级以上公益项目并通过结项评审。
(4)参与购买服务项目涉及领域应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已在其他单位(组织)立项、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曾参与各级妇联购买服务项目,列入黑名单的,不得承接。
(二)B类项目
1.补助资金范围:每个立项项目补助6-12万(取整)。
2.承接方资质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项目申报时前两年年检为合格,或新登记备案还未参加年度年检,致力于妇女儿童和家庭事业发展的各类社会组织。
(2)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具备一定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项目执行团队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社工专业资质的专职社工不少于1人,“专职社工”人数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为准。
(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3A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4)参与购买服务项目涉及领域应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已在其他单位(组织)立项、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曾参与各级妇联购买服务项目,列入黑名单的,不得承接。
三、项目申报及确定
即日起至年1月24日,有意向、具备相关承接资格的社会组织,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妇联提交完整、无误、可操作的项目申报书,以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年检证明、评估等级证书、专业社工资质证书、专职社工证明等材料。各市妇联于2月23日前择优上报。省女性社会组织协同发展中心牵头召开项目评审会,于年3月中旬,确定立项项目及实际资助金额,公开发布立项结果。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年度江苏省妇女儿童和家庭公益社工服务项目申报书》四、项目执行
1.总体项目实施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一年内完成。须依托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和妇女微家等阵地。各市妇联选派妇联干部全程参与赋能。
2.各市妇联根据《江苏省扶持妇女儿童家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行〔〕13号)通知要求,扎实、高效推进妇女儿童家庭公益社工服务工作。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江苏省扶持妇女儿童家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具体要求执行。
3.省级季度监测督导、评估等阶段性工作另行通知。
一起来了解一下
这13个省妇女儿童和
家庭公益社工项目化方向吧
1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主要目标
1.“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与机制探索;
2.构建日常化、生活化、系统化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体系,传播好家教,传承好家风;
3.提升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和监护能力,改善亲子关系,减少亲子冲突;
4.开展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教育,健全家校社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2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主要目标
1.引导社会公众建立男女平等、文明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2.开展婚姻家庭矛盾排查走访,通过法治宣传和纠纷调解,促进家庭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3.对调解无效的婚姻家庭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3
美丽家园建设
主要目标
1.有效整合园林园艺、设计等领域专业资源,对县区村镇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提供一村一品专业规划、整体设计、统一标识等服务。
2.开展美丽庭院指导、跟踪和评估服务,探索建立升级退出机制,实现建护结合。
4
学习强国进家庭、进妇女群体
主要目标
1.探索“学习强国进家庭”巾帼志愿阳光行动的有效路径;
2.引导城乡家庭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提升思想文化素养;
3.发现培育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民间力量,凝聚更多的基层社会力量融入“学习强国进家庭”工作;
4.提升女性和家庭媒介素养,促进家庭教育与网络安全。
5
反家庭暴力
主要目标
1.强化“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的社会意识,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提高家暴报告率;
2.对施暴方和受害方进行普法宣传和个案服务,维护受暴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家暴发生率;
3.提高受害方及时报警寻求法律及社会帮助的意识和能力,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4.探索反家暴多部门协作、合作机制。
6
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微家资源服务配送
主要目标
1.依托各级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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