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计划
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名(中央计划名、省级计划名,省级计划主要用于招募水利、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其中支教名、支农名、支医名、帮扶乡村振兴名、健康照护名、水利名、林业名、就业和社会保障名。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考试选拔、统一组织、各地实施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年、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和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健康照护岗位须是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高校毕业生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健康照护师证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水利岗位须是水利类高校毕业生;林业岗位须是林学、林业类、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3.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须是年、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
4.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是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年、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于年7月1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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